有了这份攻略,“烦薪事”不再愁 焦点播报
俗话说“劳动最光荣”,但是,万一遇到“黑心”老板欠薪,该怎么办呢?打工人小亮就遇到了这样的“烦薪事”——
(资料图片)
小亮是一名进城务工人员,长期在某建筑公司下属工地务工,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工程结束后,包工头迟迟不肯支付工资。小亮多次进行讨要,包工头虽认可欠款金额,但却总以各种理由搪塞推托,拒不支付。
如何为小亮支招?检察官在这里列了五条讨薪攻略:
一、协商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自愿就争议事项达成协议。协商中,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讲明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关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严惩恶意欠薪的规定和要求,同时要注意将协商记录通过录音、录像等形式保存下来。协商和解成功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和解协议。协商是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任何一方或者第三方都不得强迫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者一方人数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但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劳动仲裁
仲裁是劳动争议提起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四、起诉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若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检察支持
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还可以到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若涉及刑事犯罪,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将线索移送刑事检察部门办理。若无需刑事立案,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通过依法支持当事人采取申请支付令、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此外,还可以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51工会职工服务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寻求法律救济。
每一位劳动者都应该被尊重,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损时,检察机关永远是你们的坚强后盾。祝愿广大劳动者都能够“劳有所得”!
特约通讯员 钱宇文